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软件侵权问题在滨罢行业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如何提高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何规避软件侵权在滨罢产业的负面影响,产业界和学界已进行了诸多讨论。本文通过对某一软件侵权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进一步思考软件侵权的保护渠道和防范措施。
1、案例及其分析
案例背景 :K公司为某上市公司,公司拥有电脑510台,2011年从中国微软公司购买270套win7操作系统和320套office办公软件。2014年,K公司却收到微软公司的正式通知邮件,邮件中明确指出,“希望” K公司能主动配合微软公司检查K公司是否存在使用盗版微软操作软件的行为。
各方观点:微软公司根本没有对碍公司进行检查的权利,即使是公安机关,也要先申请“搜查令”,然后才可以对公司进行检查,作为公司用户,碍公司有权利拒绝微软的要求。
案例结果:碍公司无法对剩余电脑的系统状况向微软给出合理解释,最终在2014年又向微软中国购买了180套操作系统,此事双方方才予以了结。
2、软件侵权案所受启示
软件侵权制约着滨罢软件行业的快速、持续发展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着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我国的软件产业属于起步晚的幼稚产业,理想的情况应该是软件从业人员开发、销售软件产物并从中获得利润,再将利润投入到软件公司来培养、吸收更高层次的行业人才,以便推出更优秀的新产物,壮大民族软件产业。但事实上,由于盗版软件盛行,国内正版软件产物要么无人问津,要么由于被盗版太过泛滥而丧失了利润空间,公司因为无法获得正常的利润来维持公司运营,只能变成外资公司的软件外包服务提供商,难以建立自主产物。这就是盗版泛滥所造成的中国软件业之痛。
高管要能辨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公司高管就是指在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公司的专利侵权行为往往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实施或命令下属实施的,高管的这种行为,直接纵容了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氛围,从而使公司长期处于不能确定的法律风险中,对于大公司来说,高管的这种行为是不能被容忍的,如果高级管理人员明明知道被侵权专利的存在、知道公司行为会侵犯专利权而故意指示、授权下属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在公司层面应将其立即调离高管核心岗位,在法律层面此高管应与公司一起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公司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据权威媒体报载,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达3万多项,而每年受理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万多件,还有2万项左右的成果没有取得专利保护。这就意味着这些技术一旦公开,就等于白白流失,被我们的竟争对手所利用。在知识爆炸的21世纪,知识产权已成为跨国公司打压我国竞争对手、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主要工具,知识产权纠纷也成为我国公司面临的最棘手的事情。对公司而言,在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日益严峻的今天,需要公司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而最大程度的保护公司的利益。
国家要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由于我国知识经济和商品经济发展滞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就法律范畴来说,国家虽然颁布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但相对于内涵和外延极其丰富的知识成果和人类无穷无尽的创新能力而言,现有法律制度仍然很不完备,也很不配套。
3、结语
软件侵权问题是影响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软件侵权的原因和动机很多,这就决定了对于软件产权的保护要从不同的主体和范畴来着手。首先,社会各界要真正认识到软件侵权行为的危害和对软件行业发展的阻碍,要逐渐培养辨识软件侵权现象的意识;其次,公司高管自身要有软件保护意识,要制定必要的预防软件侵权的规章制度,同时还要落实责任到人;此外,公司在软件应用方面要养成良好的软件使用习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的利益。最后,国家要从制度层面上加以引导和约束,不仅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更要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