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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印发《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0-10-23 09: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行业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行业党委:

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体系,扎实做好党建考评工作,根据《中共司法部党组对于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司党〔2019〕1号)、《中共司法部党组对于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司党通〔2020〕13号)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律党通〔2018〕8号)、《对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力量的指导意见》(律党通〔2019〕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际,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已经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十七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实施,并就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责

制定实施《考评细则》,是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考评体系的关键环节,是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有效举措,是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的重要部署。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做好政策解释和组织考评工作,充分运用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这一有效方法,进一步检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果,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查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夯基础、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稳步实现党建全统领工作目标。要建立以律师行业党委考评为主、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评为辅的考评工作体系,完善考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要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党委把关作用,确保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有序开展。

叁、实事求是,严格考评

要坚持客观全面、注重实绩的考评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科学公正地开展考评工作。要从严把握标准,认真落实考评工作要求,确保源头数据经得起检验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现场考评、书面考评(线上考评)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评等多种方式,每年年底前组织开展考评工作。确定采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评方式的,律师行业党委应对自评结果进行认真复核;对拟评定为党建工作示范化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党委须进行现场考评或者实地复核;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在考评年度内受到过处罚处分或者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律师行业党委须组织现场考评,不得采取自评方式。要持续跟踪问效,对评定为党建工作示范化的律师事务所,下一年度考评结果不能保持示范化标准的,则应予摘牌。各级律师行业党委在考评及复核工作中发现考评对象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应直接认定为考评不合格。

四、注重结果,强化运用

要多措并举,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扎实促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发展。一是将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与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相结合,发挥“指挥棒”作用,对当年党建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将考评结果与选树典型相结合,发挥“风向标”作用,对评定为示范化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时总结其典型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以先进典型引领促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叁是将考评结果与问题整改相结合,发挥“助推器”作用,考评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送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全国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