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峰,浙江德清人,1983年参加工作,法律专业本科,1996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执业证号:13305200810187114。曾先后在浙江宪道律师事务所、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本人具有公司管理和法律双重学历,曾长期担任国有公司领导职务。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多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公民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建章立制,重大决策等法律事项提供法律帮助。办理无数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有力地维护另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3年1月被评为2012年度全县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2013——2014年度湖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获得者。德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苍产蝉辫;
个人简历:
1983年10月至1985年10月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3017部队服役
1985年10月至2007年10月 在德清县食品公司工作
2007年11月至2011年12月 在浙江宪道律师事务所工作
2012年1月至今 在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工作
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 杭州大学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
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商业公司经营管理专业专科毕业
2008年9月至2011年1月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