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洪,男,1967年10月出生,法学本科,初级律师。 1994年-2002年在长兴县水口乡政府从事法律工作,2002年-2013年长兴县丁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2013年开始任职于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员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几年来,累计承办了刑事、民事、仲裁、非诉讼等各类案件千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公司实务、 建设工程及其他合同纠纷等,并兼任多家企事业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个人简历:
1986年11月-1991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3591部队服役
1992年1月-1994年10月,在长兴县保安服务公司工作
1994年10月-1997年05月,在长兴县水口乡人民政府工作
1997年07月-2002年05月,在长兴县水口乡法律服务所工作
2002年05月-2013年05月,在长兴县丁新法律服务所工作
2013年05月至今,在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