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卫兴,男,汉族,1977年3月2日出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宝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民革党员,湖州市第八届政协委员。从事律师执业十几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专注于民商法及公司法的法律实践,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合同及债权债务纠纷。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善于将法律经验与客户实际需求相结合,熟练运用法律实践技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苍产蝉辫;从业经历:
1998-08-01至2001-8-1德清后坞中心学校 老师
2002-8-1浙江教育学校学习
2007-2-1至2012-9-8浙江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9-8浙江宝象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曾被评为2012年度全县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及2015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