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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湖州所知识产权团队承办案件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21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时间:2022-04-30 16:04

2022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其中,本所知识产权团队张旭律师承办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022年4月22日,浙江高院开启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度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件、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分析报告《合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备忘录》。

其中本所知识产权团队张旭、许哲琪律师承办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入选2021年度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案情介绍】

2000年6月,外研社与麦克米伦公司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共同组织开发了《新标准英语》中小学系列教材,并对相关教材和音像制品进行了着作权登记。2005年,麦克米伦公司授权外研社全权处理该系列教材侵权事宜。经外研社授权,外研通公司亦获得该系列教材的着作权及邻接权的普通许可并有权以自己名义维权。2019年开始,高创公司、佳豪公司生产、销售的学习平板电脑的内置础笔笔“智慧课堂”含有案涉系列教材的下载链接。通过点击该链接可以下载26册的《新标准英语》,该行为并未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外研社、外研通公司认为高创公司、佳豪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对涉案教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高创公司、佳豪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代理工作及案件结果】

该案中本所张旭、许哲琪律师作为两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有效地区分两被告在不同时期的侵权行为,增大了两被告适用善意销售者免于赔偿责任规则的可能性,也便于区分二次销售及二次“生产”后销售的数量。通过大量的公证取证、数据对比,向法院提交近3000页的证据后,有效地将原告取证所认定的侵权销售数额700余万元降低至100万元以内,极大地降低了认定赔偿数额的幅度。鉴于原告就被告的另一产物亦有侵权取证,最终就本案和尚未起诉的另案一并以30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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