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络组、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经市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决定,建立湖州市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领导主要任务
1.加强工作指导。指导联系律所党支部执行好党组织基本任务。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指导联系点开好组织生活会,重点了解征求意见、相互谈心交心等会前准备情况,以及对照检查情况等,并对会议作出评价、提出要求。
2.开展调研走访。定期调研了解联系点党建工作,适时向行业党委提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律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引导律所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况,以及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推动创先争优。推动律所党建规范化建设,打造体现律所文化的党建特色品牌,逐步形成“一支部一品牌”,积极开展所党组织示范创建活动。
5.促进行业发展。以党建工作成果,带动和促进律师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发展,实现党建工作和行业发展互融共赢。
二、联系点安排
党委书记方海明,联系广诚所党支部、振源所支部。
党委专职副书记严晓东,联系泽大(湖州)所党支部、隆安(湖州)所党支部。
党委副书记周民龙,联系京衡(湖州)所党支部、家本所党支部。
党委副书记李萍,联系六和(湖州)所党支部、东唐人所党支部。
纪委书记黄立科,联系浦源所党支部、昌硕所党支部。
党委委员周吴红,联系众成所党支部、百易所党支部。
党委委员倪卫星,联系清溪所党支部、宝象所党支部。
党委委员胡峰,联系南太湖所党支部、金鼎所党支部。
党委委员吴忠明,联系浔溪所党支部、浔昂所党支部。
叁、有关要求
1.履行党建职责。联系点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做好律所党建工作,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定期汇报工作。各联系点要定期向联系领导汇报本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党建工作。汇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3.及时报送信息。各联系点要对本支部党建工作重要动态、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及时向联系点领导和市律师行业党委报送信息。
4.注重实际效果。党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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