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由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浙江安吉竹艺置业有限公司等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安吉县龙山体育中心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2014年6月3日,安吉县人民法院以(2014)湖安破(预)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浙江安吉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安吉竹艺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14年6月24日,安吉县人民法院以(2014)湖安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家博园鞋业(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圣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安吉临杭竹产业有限公司、安吉县陈陈物业有限公司、安吉安康置业有限公司、嘉兴家博家置业有限公司与浙江安吉竹艺置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由安吉县人民法院指定,与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该案的合并破产管理人。
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合并破产管理人后,针对债权人人数多达3900多人,破产债权高达二十多亿的案件情况,立即着手对该破产清算案件的整体状况与工作方向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论证,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构。按照破产程序的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所内二十余名律师投入到破产案件之中。自2014年6月5日起履行管理人工作职责后,主要开展的以下工作:
1、管理人对竹艺置业及其关联公司实施合并破产进行法律论证,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合并破产。
2、及时接管债务人财产。
3、针对破产公司的返租经营状况,管理人及时与1300多户业主解除《委托经营协议》。
4、实施债权人人数分流工作,重点做好竹贸城一期经营户的租赁协议妥善处理工作。
5、管理人代表债权人参加诉讼并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6、开展全面的资产核查工作。
7、管理人针对破产公司的资金进出大量游离于公司财务帐外的情况,将帐外资金的核查列为破产案件的重点工作之一,抽调足够的专职人员负责核查帐外资金,同时安排专人每周与安吉县公安局对接,配合公安调查。
8、债权申报接待、登记和审查工作。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的90天债权申报期限内,管理人共接受2100多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后编制债权表。
通过破产管理人四个多月的认真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并得到了债权人的肯定。2014年10月14日,浙江安吉竹艺置业有限公司等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有1317家债权人参加会议。经参会全体债权人投票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置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及中介机构费用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和《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和债权人会议决议表决方式的报告》全部获得通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等都派出法官全程观摩了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成功对平安安吉的建设及为华东地区办理大型破产案件的司法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开创了本市律师事务所办理大型破产案件的先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吉县人民政府、安吉县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的工作思路、专业水准、工作成就及敬业精神予以了充分的肯定,会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吉县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向本所发来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