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产物质量,地板粘合剂,质量损失
案件类型:产物质量纠纷
办理方式:起诉,一审二审判决
服务团队(律师):沉国强
案例介绍:
许某是南浔某辅料厂(以下简称“辅料厂”)的投资人,2020年2月底,我方委托人某制品厂向该辅料厂购买地板粘合剂,并独用该厂的地板粘合剂,我方委托人使用辅料厂提供的地板粘合剂制造地板坯料及地板基材后于2020年3月发现其所制造的地板坯料等产物面皮严重脱胶,这些地板产物经我方委托人检测全部分层、严重脱胶,地板粘合剂粘合力太差,粘合性达不到质量标准,委托人与辅料厂后委托鉴定显示地板粘合剂中固体含量低于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本人接受所里指派后,立即与委托人某制品厂联系,我做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法律分析后告知委托人需进行质量检测,我方委托人分别委托湖州某检测中心及浙江省某检测站对案涉地板坯料的胶合强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为胶合强度未达到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同时我方找了3家公司共同举证证明我方委托人出具的的正常用量明细表中地板坯料、地板基材各品名的规格、每平方米胶合地板粘合剂使用量、胶水层数均符合行业标准用量的事实,后我又告知我方委托人需委托价格评估公司进行委托人产物的损失评估,在法庭上,我对被告提供的大量证据逐一质驳并设计了相应的代理方案,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辅料厂赔偿委托人损失524240.6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要问题:
1、如何证明委托人系使用了辅料厂的质量不合格的地板粘合剂之后生产的地板出现脱胶问题
2、委托人使用某辅料厂造成地板脱胶导致的损失如何认定的问题
案件结果:
一审判决辅料厂赔偿委托人损失524240.6元;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分析、效果或影响:
随着经济发展,琳琅满目的产物丛出不穷。虽然产物的生产技术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产物质量问题不可避免。出现产物质量问题后,产物质量鉴定成为明晰经营者与消费者、用户责任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承办律师发现对于产物质量纠纷这类案件,产物质量相关的因果关系及关联性证明复杂又困难,需要结合多方证据(例如数量、相应证人证言)加以相互印证,承办律师在办案中庭前精心准备,庭审中沉着应诉,最终为委托人争取了利益最大化,有效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