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上午,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陶丽律师受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长兴县司法局太湖司法所的邀请,参加《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法工委修改一稿)立法调研的座谈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喻运鑫主任指出我市作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五省区八个试验区之一,在绿色金融改革建设方面走在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前面,召开此次座谈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参会人员的交流发言,就《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法工委修改一稿)提出修改建议,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提供制度保障。
结合调研提纲,陶丽律师就《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的相关条款包括条例适用范围、碳减排与碳金融以及绿色金融司法支持等部分条款的周延性、定义的准确性提出了修改建议。上述建议得到了调研组成员的重视与肯定。我所律师将继续保持积极的状态,投入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设中,为我市建设绿色金融城市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