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2021年校园安全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班在南浔区教育学院顺利开班,此次培训是由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主办、湖州交通技师学院承办,参训人员包括各区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安全科科长及科员,市属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安全办主任,吴兴区中小学幼儿园分管安全校长(园长)在内共150余人。
7月22日上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光亮律师前往南浔教育学院,受邀为活动作《民法典与校园伤害事故》的法律专题讲座。
培训现场,张光亮律师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校园伤害事故界定、民法典校园伤害事故规定、安全事故学校教育与管理职责界定等四个方面展开讲解。针对《民法典》中校园内受到伤害事故的相关条文,通过几起经典案例的分析,向各位嘉宾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民法典》实施后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新变化。
此外,张律师在课后还与现场嘉宾进行了深入交流,他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使他们全面学习了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的有关内容,更加牢固地树立了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