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送爽,秋雨淅沥,第二期湖州市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班于9月3日在东吴开元名都大酒店开班。本次培训由市律协公司重整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市破产管理人的办案能力,参与本次培训的有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以及市县两级法院法官共200余人。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省高院民二庭庭长沉晓鸣为培训人员做主题授课,同时邀请了市中级法院法官杨林法、长兴县法院专委臧俊月、市破产协会会长方建平作为嘉宾进行破产实务论坛。
上午,王欣新教授从立法目的角度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及2019年3月28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司法解释(叁)》的重点条款,为管理人履行职务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下午,沉晓鸣庭长以“当前民商事审判若干问题”为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对破产、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难点问题进行讲解。
沉庭长结合《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列举了审判工作中的遇到的典型案例,从解决认缴出资下的出资义务、股东清算责任、公司对外担保叁个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讲解,让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接着,在市律协副会长许见明的主持下,与会嘉宾围绕培训内容,针对目前破产实务中遇到的十个难点问题进行实务研讨。培训人员与在场嘉宾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将本次培训班的气氛不断推向高潮。
本次培训理论联系实务,解答了全市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实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不少疑惑,培训人员反映干货满满,收获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