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浙江浦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浦源律所”)组建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安吉瑞丰海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海绵”)破产重组工作,有效发挥了法律服务的独特作用,现公司已重新恢复生产经营。瑞丰海绵“重生”后预计年销售收入5亿元,新增利税6000万元,有效盘活109亩工业用地。
一、主要工作
(一)组建服务团队,设计总体处置思路。2015年9月,“瑞丰海绵”在面临负债3.2亿,年产值4亿元的生产线全面停工,200余名职工失业,11月20日,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瑞丰海绵”破产申请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指定安吉县浦源律所作为破产管理人。该所随即抽调10名骨干律师组建专项服务团队,第一时间开展瑞丰海绵债权审查、资产清查、招商引资、破产重整等研究和论证工作。针对融资重组、工人工资处理、社会维稳叁大难点和关键环节,协助县法院、孝源街道设计总体处置方案,提出四条法律论证意见。一是提出破产审查意见及操作方案;二是以金融单位再融资承接支付方式进行资产重整可行性;叁是引进战略投资人全盘接收公司,使公司重整焕发青春的可行性;四是职工安置预案及后续经济补偿金支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引进战略投资,编制破产重整方案。当时,正是海绵行业市场最为紧俏之时,浦源律所感到市场前景良好,认为引进同行业投资人是最佳选择,并通过了有关论证,遂协助县法院、孝源街道对外宣传和寻找合适的战略投资人。该所首先把寻找的对象优先定位于湖州市范围内,还接触了北京、江苏、广东等外地投资人,先后对外谈判10多次,最终经过依法报价、公开竞争等,选择了湖州南浔顺发海绵制品有限公司。经过多方面努力,2016年4月7日,浦源律所作为瑞丰海绵管理人与战略投资人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前后与投资人、瑞丰海绵债权人进行了长达50多天的协商,编制重整计划草案,于6月15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一致同意重整方案,也成功打开了瑞丰海绵的重生之门。
(叁)组建安抚小组,化解群体矛盾纠纷。瑞丰海绵停产后导致欠付200多名职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600余万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浦源律所接管瑞丰海绵后发现其账上仅2万余元,面临着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群体性矛盾纠纷的严峻考验,遂即抽调6名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职工安抚小组,积极协助街道做好职工安抚和公司债权处置等工作。一是释法解惑安抚职工情绪。长达几个月时间,小组成员会同街道干部深入职工中间,开展规劝、上门走访、与职工代表沟通谈判、解答咨询等工作,深入宣传《破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答疑解惑,疏导安抚职工情绪,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有力地确保了在案件审理期间未发生一起职工信访事件。二是开展破产债务统一申报。依法召开瑞丰海绵债权人会议,开展公司债务处置,保障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
(四)寻求金融支持,扫清公司重组障碍。浦源律所团队在制定重整方案时清醒地认识到,要使瑞丰海绵破茧重生,突破口是取得具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银行支持,而这也是最难的一点。瑞丰海绵最大的抵押债权人为安吉农商银行,巧合的是浦源律所也是该银行不良资产处理的常年法律顾问,浦源律所利用担任改银行法律顾问而建立的良好关系,最终争取到该银行为瑞丰海绵平移贷款5600万元,从而为战略投资人成功投资瑞丰海绵扫清了最后的障碍,大大加快了公司破产重整的程序进程。
&苍产蝉辫;二、相关启示
(一)要建立公司生产经营风险预警机制。政府要牵头发经委、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财政税务、工会、工商联以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公司生产经营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日常排查和联席会议等形式,收集研判在监管、办案、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公司运营的隐患风险点,实施对重点公司投融资、借贷担保等关键环节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预报,及时化解公司风险。从瑞丰海绵案件看,本来公司自身发展和效益良好,就是因为在借贷担保环节上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最终因负连带责任而债台高筑导致破产的悲剧。
(二)要健全公司运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公司运营的“安全阀”。要注重引导公司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健全法务工作机构,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体检,建立投融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借贷担保、市场交易、知识产权等关键环节的法律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查找堵塞法律漏洞,优化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提升公司防范抵御风险能力。虽然县司法局也根据公司需求,为公司开展经常性法律体检,如在两山创客小镇成立了法律服务站,安排资深律师结对“南太湖”精英计划公司并发放法律服务券等做法,为公司尤其是新兴公司的发展经营提供了法律服务,但在实践中发现,很多公司对法律风险防范认识不到位,没有建立相应的防范机制。
(叁)要引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也是公司法人资产有效运营的根本保障。政府应当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放在推动民营公司转型升级的重要位置,引导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
(四)要在“破双停”工作中注重引入公证力量。政府要破解“双停”公司、僵尸公司难题,全面打赢这场攻坚战,除了政府花大力气帮助公司引入新的资金投入使其重新运营外,必然会遇到在政府主导下的破产重组,就须要引入公证力量。公证机构依法提供有关证据的保全、固定以及固定资产的清算、公证等,政府就可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政府强力推进破解“双停”难点消除后顾之忧。
(五)要突出破产重组在“破双停”的重要地位。“双停”公司、僵尸公司并非全部是不可救、不值得救或是不能救活的公司,瑞丰海绵的“重生”实践证明,有些公司是可以通过债务重整、换股东、换经营机制、换产业品结构等措施实现“再生”、“重生”的。政府应当将破产重组作为当前安吉县处置“双停”公司、特困公司时的一个新思路和新办法,作为处置“双停”公司的重要之路。在加强政策引导的同时,应加强对《破产法》宣传,不仅在民营公司中宣传也要在政府职员中宣传,合理引导大家善于利用破产法规定,破解“双停”公司、僵尸公司,有效盘活资产。
(六)要重视发挥律师参与“破双停”的独特作用。处置“双停”公司涉及并购重组、投融资、劳动用工、破产清算及重整、债权债务、职工安置、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法律和社会问题,安吉县律师在这些方面可以发挥独特作用,相关的职能部门及法院应当注重发挥律师的优势作用,及时邀请安吉县律师团队介入重大紧急危机事件处置,为律师参与“破双停”和公司破产管理提供渠道、搭建平台,促进破产重组目标顺利实现,推动安吉县“破双停”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