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进中央召开民进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我市东唐人律师事务所高勇年律师荣获民进中央授予的“民进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全省仅7位会员获此殊荣。&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高勇年是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是第五届、第六届和现任第七届民进湖州市委会副主委。1996年3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曾担任过湖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
作为第七届民进湖州市委会副主委,高勇年带领民进会员在宣传思想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高勇年紧紧围绕民进自身建设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围绕履行参政党职能,结合参政党理论研究,将宣传思想工作融入“爱满民进”之中,为宣传思想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在高勇年同志具体分管负责下,湖州市委会在2007年和2012年分别被省委会评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多年来,他积极参加省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并积极为省委会会刊《开明》杂志撰写文章,2011年曾被省委会评为优秀通讯员。其亲自调研并执笔的市委会在政协会议上的大会发言稿有2篇,集体提案稿有7篇;另有2篇调研文章被省委会作为政协提案采用,分别获得省委会2008年和2009年的参政议政调研成果叁等奖。多年来,他撰写过多篇文章,参加省委会的统战理论或参政党理论征文或理论研讨,并常有文章在省委会获奖,他撰写的《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之若干问题思考》,在2011年民进全省统战理论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并被省委会推选参加2012年4月民进中央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参政党建设理论研讨会”,且被收集在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中。此外,他还结合法学进行政党理论方面的研究,2012年他撰写的《对于学习董必武政党守法论述的若干思考》一文,被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确定为年会的大会主旨发言,后被中国综合经济类核心期刊《战略与风险管理》杂志2013年第2期全文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