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人民法院到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
进行走访调研
近段时间来,长兴县法律行业对法院案件立案难问题反应比较强烈,面对这样一个情况,长兴县人民法院领导、组织安排立案庭法官到县区内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进行走访调研,针对立案环节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广泛征求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法院立案的障碍问题并积极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2013年4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龚庭长等三位法官到我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全所组织所内律师及助理人员以会议讨论的形式展开本次工作。会议开始法院方讲明了本次调研活动的原因和目的,让与会人员基本了解本次会议的概况。接着采取逐一谈话的方式,听取了律师们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同时记录在案。本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块:一是法院和其派出法庭的案件立案的内部衔接问题。现实的情况往往是一个案件立案材料送至法院立案大厅因受派出法庭管辖的原因被退回,再由立案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自行送至派出法庭,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其是法院的内部案件立案递交的问题,不因法院为节省所谓的行政资源而将以上负担强加给当事人方。二派出法庭和长兴县立案庭的立案材料标准不一致。派出法庭作为法院的组成部分,一个法院司法系统何来几样的标准,反反复复不能统一。当事人或代理人自行递交派出法庭有时要面对多次退回的情形。三立案时间拖太长,因实行诉前调解制度以来,一个案件在法院收下材料后,迟迟不能得到处理,有时甚至会被拖延两三个月,而迟迟没有收到立案通知。综上反应较大的问题焦点与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如出一辙,法官将把这些记录在案的问题带回法院,组织讨论,以求解决这么突出问题,打消当事人和代理人对法院立案工作的不满情绪。
浙江湖兴律师事务所